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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执行不打烊

作者: 贺勋   发布时间: 2022-12-02 15:12:37

“张局长,我已经在房屋内清理私人物品,你们什么时候过来?”2022年11月27日上午,被执行人某主动打电话给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红星,表示已在腾退住房。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周日,当人们还沉浸在与家人欢声笑语的时候,张红星团队周日不打烊,已元气满满地投入到执行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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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1年718日李某与王某通过第三人宜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 《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李某以44万元总价款向王某购买位于夷陵区小溪塔街办平云二路某小区住房一套。合同签订当日,李某向王某支付购房款2万元2021年7月22日,双方共同前往银行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王某于2021年8月16日向朋友借款20万元清偿房屋原有的银行贷款拿回原房产证。2021年8月20日银行告知通过贷款审批。2021年8月24日李某向王某支付首付款8万元,同日王某为李某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2021年11月12日,某将剩下房款34万元一次性支付至某个人账户。直到2022年1月24日,王某的前夫丁某及前夫的母亲张某仍然居住在该房屋中,经李某催促,王某不交付房屋至今。

后李某、王某、丁某、张某因排除妨害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丁某、张某立即腾退房屋,交付给李某。判决生效后,王某、丁某、张某一直未履行腾房义务,李某遂于2022年5月12日向夷陵区法院申请执行。

 

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丁某、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联系王某、丁某、张某,责令其尽快履行腾退房屋的义务,执行干警张贴了腾退房屋的公告,要求其限期搬离,王某表示同丁某2019年已离婚,2020年9月她已搬离该房屋。

“谁让我搬走,我就死在这个房屋里。”“这个房子是2018年买的,而且是我们老人出钱买的,王某把房子44万卖了,没有给我一分钱,就是打死我,我也不能搬走。”执行干警到房屋现场查看时,发现王某的前夫丁某及前夫的母亲张某仍然还居住在案涉房屋中,丁某和张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履行义务,还跟执行干警施展“拖”字诀,一哭二闹三上吊,想尽办法逃避执行,百般阻扰,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你有张良计 我有过墙梯

对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种种做法张红星团队早就想好了应对措施,他们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脚步不歇,力度不减,奔走于村镇社区找人。干警们来到丁某老家雾渡河某村,通过其家人做工作。丁某的父亲表示,丁某不在老家,丁某每天早出晚归,一天打两份工,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生活很困难。执行干警向丁某父亲告知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向其解明法律关系,并希望其能转告丁某,早日将房屋腾退。如不配合腾房工作,法院也将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于是,丁某父亲当场拨通丁某电话,执行干警在电话中苦口婆心劝导丁某,向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劝诫丁某切勿因小失大,让失信行为影响个人信誉、个人形象。最终丁某在听取执行干警劝解后,答应11月31前自行搬离,将房屋腾空后12月7日交付给李某,于是才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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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腾退房屋案件一直是法院执行中难啃的“硬骨头”。本案件历经曲折,但夷陵法院执行干警迎难而上,周日执行不打烊,在张红星团队耐心释法说理,灵活施策的努力下,该案终得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