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开设赌场、非法拘禁 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判了!

作者: 瞿畅   发布时间: 2020-08-05 15:55:11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龚某因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李、夏、周某犯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一年至年有期徒刑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4年底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龚某等五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先后在宜昌市夷陵区、高新区等地多次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2014年底至2015年6月,先后在夷陵区东湖隧道口附近、望江路44号、51号民房和夷陵区人寿桥一巷7号私房内,设置捕鱼机开设赌场。累计赌博单元42个,违法所得十余万元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被告人龚、屈、李、夏、周为索要赌债,多次共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均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结合犯罪情形遂作出前述判决。

“黄赌毒”案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小则财产损失,大则家庭破裂,此类案件往往伴随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近年来,夷陵法院一直将“黄赌毒”案件作为刑事打击重点,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积极推动宣传,有力震慑扰乱社会风气违法分子,人民群众构建安宁有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