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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履行

作者: 李文哲   发布时间: 2019-12-23 17:13:50

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乐天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按照调解协议即时给付了大部分赔偿款,取得了双方满意的结果。

2019年10月,被告屈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王某海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追尾相撞,造成王某海受伤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屈某某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海无责任。王某海作为家庭的顶梁柱,上有六十多岁的老父亲,下有不满五岁的稚儿需要扶养,这场交通事故使这个家庭陷入了悲痛,而双方因赔偿数额多次协商未果,也使得家庭经济日益窘迫,万般无奈之下王某海的配偶姜某某、儿子王某熙、父亲王某顶将屈某某和轿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长向东受理此案后,认为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实虽然不复杂,但牵扯到了几个家庭的稳定,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很多。为此他多次面对面与当事人沟通,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东在认真听取双方真实想法之后,一方面向原告阐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方面就赔偿标准问题向被告释法说理,并劝解被告推己及人,想想自己的违法行为给原告家庭带来的伤害。经过耐心的调解,终于打开了原、被告的心结,双方均作出了让步,由被告屈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78万元,分三次支付。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三天后,被告屈某某把第一笔赔偿款55万元送到了原告的手中。本起案件中,审判人向东立足法律,用好调解手段,取得了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结果。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