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合作伙伴对簿公堂 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作者:
陈瑶
发布时间:
2019-03-01 10:41:07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审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
2018年4月,张某租赁挖机进入某工地施工。2018年6月22日,邓某、张某达成合意,邓某出资37500元取得张某所租赁挖机使用收益25%的份额,后邓某通过支付宝向张某支付投资款37500元,张某出具收据一份。2018年9月,因工地经常停工,邓某与张某协商后决定解除合伙协议。经结算,由张某返还邓某投资款23600元。2018年9月9日,张某通过微信向邓某转账5000元,同时向邓某出具了18600元的欠条,承诺于2018年9月25日前付清。约定的期限逾期后,张某分文未付,邓某于2019年1月8日诉至本院,要求判令张某归还投资款18600元。
庭审开始前,张某态度坚硬,对邓某中途退伙感到十分不满,表示没有钱给,邓某对张某的态度感到十分气愤。庭审中,经承办人当庭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紧张的关系得到缓解。张某表示工程款未结清暂时无力支付,邓某亦表示理解,能够给张某一段时间筹集资金。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