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一企融资,二院联动,夷陵法院助力茶厂春茶上市
作者:
雷必强
发布时间:
2022-03-18 16:42:09
当前,春茶生产进入旺季,夷陵区某茶厂却因信用受损导致融资困难,面临即将失去春茶生产机遇的困境。据悉,该茶厂负责人陈某曾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区相关行政机关罚款5万元,导致市场主体信用受限。
为助力茶厂融资,优化营商环境,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得知上述情况后,迅速与夷陵区人民检察院联系沟通,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统一规范全省行政非诉执行和解案件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联动开展涉企信用恢复工作。
夷陵法院执行局派专人与行政机关及陈某取得联系,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区检察院则现场指导,确保和解程序的规范性、内容的合法性。一天内,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案件执行完毕后,夷陵法院执行局当即发出结案通知书,并屏蔽陈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恢复其市场主体信用,扫除了陈某企业的融资障碍。
今年以来,夷陵法院已为19个单位及个人修复了市场主体信用,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