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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历史沿革与历任院长

作者: 夷陵区法院   发布时间: 2016-12-22 15:43:00

        弹指一挥间,50多年悄然滑过。建院50多年来,我院有过顺风扬帆,也不乏坎坷曲折。 “小车不倒只管推”,风雨兼程,我们一路走来……

        1950年5月,宜昌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的指示,设置司法科。徐友堂任司法科科长。

        1953年 4月25日宜昌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王兰亭任副院长。次年3月9日,升任院长。

        1968年1月,公、检、法被军管,法院工作基本瘫痪,仅肖运贵、吴浩荣、冯秀珍、陈性桥四人留军管组工作,其余人员调离法院。 

        1972年12月10日,县委决定恢复宜昌县人民法院。

        2001年7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宜昌县人民法院”,设立“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我院现有在编干警82人,聘用人员26人。党组成员9名:党组书记、院长宋建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建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谭家清,党组成员、副院长阮吉平、张慧馨、王小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韩庆东,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顾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张静波。内设12个机构: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司法鉴定科。 

        1953年9月16日,成立务渡河巡回法庭。1955年4月13日,务渡河巡回法庭被撤销,建立我院首个人民法庭---茅坪河人民法庭。“文革”期间,法庭工作中止。1973年4月10日,恢复茅坪河和太平溪两个人民法庭。1984年2月,全县实行一区一庭。2001年6月28日,因撤县设区,桥边法庭整体移交给点军区法院。我院现设有5个派出法庭:鸦鹊岭法庭、龙泉法庭、雾渡河法庭、黄花法庭和乐天溪法庭。

 

历任院长一览

徐友堂 江苏赣榆县人 1950.5-1953.3 宜昌县人民政府司法科科长

王兰亭 山东莱阳县人  1954.3-1956.11 任宜昌县法院院长

曾仲荣 湖北远安县人  1956.12-1970.8 任宜昌县法院院长

易子庶 湖北宜昌县人  1973.1-1984.1 任宜昌县法院院长

吴浩荣 广东五华县人  1984.3-1994.1 任宜昌县法院院长  

韩庆解 湖北宜昌县人  1994.1-1998.12 任宜昌县法院院长

廖全农 湖北宜昌县 1999.1-2002.1 任宜昌县法院院长

叶德武 湖北仙桃市人  2002.6-2006.11任夷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宋建平 湖北秭归县人  2006年11月至2016年5月 任夷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邓家元 湖北枝江人 2016年6月至今 任夷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