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这趟法院没有白跑,不用打官司没花一分钱就拿到了赔偿款,法院的办事效率真是太高了!”当事人罗某收到赔偿款后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对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工作再三表示肯定及感谢。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解纷模式高效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实质性解决。
2023年6月,祁某驾驶小型客车与罗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至两车受损和罗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祁某负主要责任,罗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罗某前往医院就医治疗,并多次就赔偿事宜与祁某进行协商未果,故到法院起诉。了解罗某的诉求后,立案庭工作人员迅速联系祁某和保险公司,陈某表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并无异议,但对赔偿的项目与数额并不认可,认为罗某诉请的赔偿标准过高。
考虑到交通事故纠纷的特殊性及原告伤情,被告亦有赔偿诚意等因素,决定启动诉前鉴定程序的同时同步组织双方调解,告知诉讼风险,明之以理,晓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处理赔偿问题时,经常要在交警部门、医院、保险公司、法院等不同机构往返来回奔波,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多不便之处,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并扩大损失。“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解纷模式,将诉前鉴定程序前置,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结合诉前调解,有效地将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诉前,不仅降低了诉讼成本,缓和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还有助于法院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下一步,夷陵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运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解纷模式,最大限度简化解纷流程,把纠纷矛盾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诉前,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