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判动态

房屋被撞索赔未果 私自扣车倒成被告

作者: 阮君   发布时间: 2022-07-01 09:36:12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黄花法庭审理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返还原物纠纷案,本是受害方的被告刘某,反倒赔偿肇事方原告张某停运损失6000元。

2022年4月,张某驾驶货车不慎撞损刘某的房屋,经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及家人便私自将张某所有的货车扣留二个月。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返还货车并赔偿停运损失。

庭审过程中,刘某称自己是受害人,现在却要赔偿对方因自己扣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内心复杂委屈。法官告诉刘某,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非法扣押,刘某房屋因交通事故受损是客观事实,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其私自扣押货车的行为违法,造成货车停运损失理应赔偿。经法官释法明理,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返还车辆并承担张某的一部分经济损失,双方遂达成一致。

本案因错误的维权方式而产生,因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而解决,公民在面对矛盾纠纷时,应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避免以违法方式维权导致自身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