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渡河法庭开展巡回审判
作者:
李斌
发布时间:
2017-03-28 15:45:01
雾渡河法庭原定于2017年3月21日开庭审理郭某诉孙某离婚纠纷一案,由于孙某某患有精神疾病,未出庭应诉,雾渡河法庭庭长李清平果断决定于3月23日前往被告居住地樟村坪镇殷家坪村,就地开庭进行审理。
在与基层组织协调后,借用村委会办公室进行开庭,经过庭审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案结事了。本次巡回审判顺利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当事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就地开庭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