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夷陵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作者: 瞿畅   发布时间: 2020-07-23 15:32:03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肖某、周某、韩某分别判处一到二年不等刑期,并处一三万不等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2月15日,被告人肖某承包经营三峡茶城物流公司。同日,肖某与被告人周某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投资经营该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后聘请被告人韩某为该公司员工,负责物流仓库的收发货业务。

2017年2月至2019年4月,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先后多次共同采取控制搬运工、跟踪滋扰、言语威胁等方式,迫使多名茶商使用三峡茶城物流公司茶叶物流运输服务强迫交易数额共计25384元,违法所得共计12484元,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肖某、周某强迫交易数额25384元、违法所得12484元;韩某强迫交易数额6000元、违法所得4200元。2018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肖某、周某、韩某还采取控制搬运工、言语威胁等方式,实施多次违法行为,向他人强行索要现金31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周某、韩某共同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接受物流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案系恶势力犯罪,对被告人应从严惩处。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述判决。

今年以来,夷陵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相结合,严厉打击行业领域内“行霸”、“市霸”,坚决扫除垄断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着力整治营商环境,净化行业风气,营造安宁稳定的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