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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死都不搬”到“主动搬离” 经历了什么?

作者: 贺勋   发布时间: 2023-05-12 10:25:59

案情回顾

2005年9月,原告王某在宜昌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购得了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房屋一套,并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2005年10月,被告李某经该房屋施工工人张某介绍入住该房屋。多年来,原告王某要求被告李某搬出房屋未果,2021年9月,王某和李某因排除妨害纠纷诉至夷陵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立即腾退房屋,交付给王某。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腾房义务,王某遂于2023年3月向夷陵法院申请执行。

 

心存侥幸 拒不搬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联系李某,希望李某能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尽快腾退该房屋。执行干警张贴了腾退房屋的公告,要求其限期搬离,但李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履行义务。“谁让我搬走,我就死在这个房屋里。”“我现在没有地方住,这里我熟悉了,不管怎样,我就是不搬。”执行干警到房屋现场查看时,发现李某仍然还居住在案涉房屋中,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履行义务,跟执行干警施展“拖”字诀,一哭二闹三上吊,想尽办法逃避执行,百般阻扰,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善意执行 化解矛盾

考虑到被执行人李某年龄较大,身患疾病,尚未找到满意的居住场所,对法院执行工作有抵触情绪,而且双方当事人积怨颇深,如果盲目强制执行,会产生新的矛盾。于是,执行干警决定另辟蹊径寻求突破口,努力找到双方之间的平衡点和连接点。

“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既要保障胜诉权利人合法权益,又要妥善安置好老人一方面,执行干警制定了详细的强制执行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李某面临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多次与李某进行沟通和法治教育,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利弊得失,引导李某主动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履行义务。通过多次协调,李某临时居住问题解决最终,李某表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愿意配合腾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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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看着东西搬完了,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终于落地了。”申请人王某激动地说道。5月4日下午,李某的物品全部搬离,钥匙交付给了王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腾退房屋案件一直是法院执行中难啃的“硬骨头”。该案的成功执行,既维护了胜诉人权益,又化解了涉案矛盾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获得了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