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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制枪支打猎获刑二年

作者: 瞿畅   发布时间: 2018-11-27 10:31:40

为了打猎,夷陵区一名男子在网上购买材料自制两把枪支。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起案件,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

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3日期间,被告人杨某为打猎而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三支射钉枪、5根无缝钢管、2个消音器等物品,在自己房屋内利用角磨机、扳手等工具,改造成疑似枪形物2支。后经鉴定,其中1支疑似枪形物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杀伤力,被认定为枪支。杨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考虑到杨某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社区矫正部门也建议对杨某适用非监禁刑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国家对枪支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制造、持有枪支弹药。个人通过网络购买枪支零配件以及贩卖枪支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一旦触犯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