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网站首页 >> 规范管理 >> 规范管理

夷陵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用语用字整改方案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7-09-29 16:17:29

2017年,夷陵区人民法院自开展“迎评”工作以来,规范用语用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通过自查自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不平衡,整体水平不高;二是自觉参与意识不强;三是说普通话氛围不浓。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用语用字工作,提高用语用字工作水平,针对上述问题,根据区语委办要求,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营造人人学、自觉学、比学赶帮的大好局面,边整边改,推动全院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

二、  目标要求

通过全面开展规范用语用字整改活动,使全体干警使用标准文字意识进一步加强,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能自觉使用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和交际语言;汉字书写应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做到人人知晓,舆论氛围浓厚。

2、进一步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完善设施和档案资料,把语言文字工作向常态化推进,学习水平进一步提高。

3、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培训指导与检查督导相结合的办法,提高培训层次和达标等级。

4、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用语用字规章制度。

四、整改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对领导不力、工作不扎实、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