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黄花人民法庭维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黄花人民法庭维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黄花人民法庭维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XX-ZB-202507021
2、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黄花人民法庭维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75059.29元
5、最高限价:575059.29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黄花人民法庭进行整体维修改造,包括室内及室外。(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
6.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复印件)
6.5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及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施工员和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和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如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及聘书或者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年龄不得超65周岁。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07 月 11日至2025年 07 月 17 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手持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响应文件一份(以U盘或光盘作为载体)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东方广场旁
联系方式:18672108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
联系方式:13508602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星
电 话:1350860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