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聚合力 行政争议终化解
“没想到法官和公安局负责人能一起为我们做调解工作,我心里的疙瘩总算是解开了,我愿意撤回起诉。”法庭上,原告丁帅(化名)握住第三人王明(化名)的手,脸上露出了久违的轻松面容。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在办理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中,承办法官与区公安局负责人联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督促第三人王明向丁帅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丁帅当庭表示撤诉,一场因拳脚相向引起的行政诉讼,在双方握手言和中画上圆满的句号。 琐事口角引纷争 2025年9月的一天,丁帅与王明在营运载客过程中,因争抢乘客引发纠纷,丁帅为阻拦王明驾车离开,径直站立在王明客运车辆前方进行挡阻。王明心存赌气逞强心态,贸然启动车辆向前行驶,直接将站立车前的丁帅抵撞倒伏在地,丁帅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案发后,区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明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丁帅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过轻,向夷陵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继而又提起行政诉讼,此前丁帅还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王明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人身侵权损失。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该起行政诉讼案件的背后,是丁帅与王明之间因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未解决而引发的深层矛盾,如果只简单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仅无法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反而可能激化“官民”矛盾。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依托“府院联动”多元解纷机制,主动邀请区公安局出庭负责人参与到矛盾化解工作中来。 “处罚决定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你们之前的矛盾最终需要面对面解决。”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现场气氛逐渐缓和。法官并未急于说教,而是先向双方逐条释明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随后转向王明,耐心沟通:“这件事拖下去,只会不断消耗你们自己的生活。王明,当着大家的面,你能不能放下那点面子,先迈出这一步?” 王明原本紧绷的神情有所松动,回想事发时自己踩下油门那一瞬的冲动,以及此后每次路过客运站时心底的不安,最终走到丁帅面前,郑重地道歉:“对不起,这事确实是我做错了,我当时不该那么冲动。” 区公安局负责人顺势劝解:“他既然认了错,丁帅,你们住得近,日后难免常见,不如就此翻篇。”丁帅神色也松弛下来,坦言:“我那天拦车也不理智,咱们都别再较劲了。” 在承办法官和区公安局负责人的释法说理中,双方主动放下对立情绪,王明通过微信将赔偿款2000余元一次性转付丁帅,民事赔偿当庭履行,丁帅随即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实现了行政案件的案结事了。 丁帅当庭写下撤诉申请 此次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夷陵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既维护了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权威性,又以最快速度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夷陵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将“协调优先”理念融入到行政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拓宽化解渠道、形成化解合力,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