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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1.55亿!夷陵法院助力鸿泰磷化公司破产重整成功!

作者: 冯春华   发布时间: 2023-11-30 10:22:27

“山重水复疑无路”——资不抵债陷危机

宜昌鸿泰磷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泰磷化”) 位于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栗林河村3组,该公司于1998年6月1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截止2021年,该公司涉多起诉讼案件,现有资产被查封,无法继续经营。2022年3月,宜昌昌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对鸿泰磷化破产重整。经审查,鸿泰磷化已经达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破产条件,破产重整有较大可行性,夷陵法院遂裁定受理对鸿泰磷化的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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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迈步从头越”——府院联动助重整

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离不开府院联动,夷陵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起“府”领全局、“院”为主导的府院联动机制,组建“重整协调小组”,充分发挥政府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夷陵区樟村坪政府、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审查关于鸿泰磷化的采矿权延续问题并提交审核,为企业重整成功找到关键“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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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不停工”

打破陈规,采取“破产不停工”的方式确定7名员工负责磷矿矿井抽水等工作,更新部分抽水设备设施,确保鸿泰磷化日后能顺利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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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不破薪”

主动化解劳动债权风险,对于鸿泰磷化破产重整前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的情况,破产管理人在重整阶段积极向法院、政府汇报,通过借款方式为原职工补缴社保并预付部分拖欠的职工工资。

“破产不破权”

2022年4月,夷陵法院发出通知鸿泰磷化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公告,为方便樟村坪镇的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在鸿泰磷化公司就地集中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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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暗花明又一村”——筹资过亿获新生

鸿泰磷化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历程可谓是“一波三折”。2022年6月,宜昌某商贸有限公司缴纳6000万保证金成为重整意向投资人,后因政策背景变化解除了意向协议书。

随后在夷陵法院指导下,破产管理人借助最高院网站公开发布招募鸿泰磷化投资人公告,2022年10月,南京某有限公司和湖北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向破产管理人缴纳1000万元、2000万元诚意金,但最终都先后放弃。

2023年2月,自然人陈某缴纳诚意金1000万元;2023年4月,宜昌市某能源有限公司缴纳8000万元诚意金,破产管理人向夷陵法院请示汇报,通过与重整工作政府专班以及公司股东会沟通,从最有利于鸿泰磷化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最终确定宜昌某能源有限公司为重整意向投资人,双方签订了《重整投资框架协议》,此后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议表决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投资人出资1.55亿元受让鸿泰磷化100%股权,已确认的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和普通债权将均获得100%清偿。目前鸿泰磷化破产重整案已顺利办结。

鸿泰磷化重整成功,一个危困企业得以重生,一批不良债权得到兑现,这不仅是破产重整制度救助功能的具体体现,也是府院联动机制有效发挥的生动实践。未来,夷陵法院将“始终坚持把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不动摇,持之以恒抓优化”,不断探索破产审判新思路、新方法,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