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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欲养而亲不待,莫让孝心有遗憾

作者: 程海威   发布时间: 2023-01-17 09:28:47

梁漱溟曾说:“中国的文化就是孝的文化”,孝是一切道德心、感恩心、善心、爱心的源头,是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也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传统美德。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雾渡河人民法庭审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实质性化解兄妹间的矛盾冲突。

 

案情回顾

吴某与望某共生育5个子女,望某已于90年代去世,吴某今年94岁。大嫂子、二儿子、三姐夫、四妹妹、五妹妹一起赡养吴某。2020年以前,吴某在大嫂子家居住,由其他子女轮流接老人照顾。2022年起,几兄妹就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同年7月,兄弟姊妹就老人赡养问题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签署调解协议,约定由五妹照顾老人起居,其余兄妹每月支付赡养费及护理费。因其余兄妹与五妹私人恩怨未了,未能足额及时履行赡养义务,吴某因此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了解本案情况后,当天对原告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老人感染新冠病毒引起基础病并发症已经转入医院治疗,情况不容乐观。承办法官立即决定与时间赛跑,当天通过微信电子送达、委托村委会人民调解员代为送达、现场送达的方式向四被告送达文书及传票,定于立案后第三天开庭。

开庭当日,大嫂子说:“我家丈夫已经去世18年了,在此期间我未改嫁,也一直在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三姐夫说:“我妻子已经去世5年了,我现在年龄也60多岁,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也一身疾病,我会尽力照顾老人。”四妹说:“我们之前去看老娘,也给过钱,五妹不要。”一时间,案件庭审现场吵成一片,大家纷纷就自己赡养老人的情况进行激烈争执,互相指责对方没有尽到义务。而此时,承办法官收到消息,老人在开庭时已经去世。

看到现场几兄妹争吵不止,承办法官心里清楚,如果今天不能将矛盾做到实质性化解,几兄妹回去后将会进一步产生矛盾,老人的后事也不能妥善办理。承办法官决定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解,承办法官指出,从法律上讲,女婿与儿媳没有法定义务赡养老人,但大嫂与三姐夫在道德上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同时,作为老人的直系三子女,三子女应当对老人承担起赡养义务。承办法官将当事人一一分开,开展“五方会谈”,法官指出,老人已经不在了,子女的核心问题是老人的后事,让老人走安心,大家应当求同存异,找准事情的核心。为此,承办法官就前期的护理费、后期的安葬费分别拿出了方案供几兄妹参考,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几兄妹终于相互理解彼此,约定适当补偿五妹的护理费,并且由三个直系子女各自承担1/4的安葬费,女婿与儿媳各自承担1/8的安葬费,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法官寄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相信大家对这话并不陌生,我们被时间推搡着不停前进,还未能够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父母却早已两鬓斑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在物质生活逐渐丰盈的当下,我们更应当保障父母的情感需求,父母为子女辛苦奔波,忙碌一生,不求回报,无怨无悔。子女是否能够把“孝”落在实处却成为了现实问题。

从孩提时我们就被教育要孝亲敬老,往往在我们育儿后才真正感受到父母恩情。治国安邦推崇孝道,举贤荐能看中孝道,经史子集弘扬孝道,诗词歌赋赞颂孝道。“孝”不能仅仅是五千年历史中的文化符号,更应该是我们当代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希望大家趁阳光正好,及时行孝,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