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判动态

母亲患病欲变更抚养权 鸦鹊岭法庭用温情点亮司法之光

作者: 薛珍   发布时间: 2022-07-19 09:29:07

2018年4月,原告赵某与被告余某经鸦鹊岭法庭调解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赵小某由母亲余某直接抚养,原告赵某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13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止。

原、被告离婚后,被告余某慢慢出现精神类疾病,后续越来越严重,导致已经无法正常工作,这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余某母亲从去年开始多次电话、微信联系承办法官曹庭长,倾诉现在所面临的生活问题,想把孩子交由其父亲抚养,但余某母亲表示不想起诉赵某,只想让曹庭长从中调解。

1.jpg 2.jpg 3.jpg

曹庭长在了解了情况后,多次与赵某沟通,但赵某在与余某离婚后,再婚且育有一子,赵某也有很多顾虑。为现实情况所迫,也为了赵小某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曹庭长并没放弃与赵某的沟通,且用司法温情感动了赵某。

2022年5月28日,在曹庭长的沟通下,赵某与余某、以及余某母亲到鸦鹊岭法庭商量此事,最终赵某同意赵小某由其抚养,余某待能正常工作后,每月支付赵小某抚养费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