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审理一起10人传销案
作者:
黄璐
发布时间:
2017-09-06 11:20:54
9月5日上午,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传销案件,10名传销组织成员被公诉机关以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在此案件中,彭某、谭某等10人均为传销组织成员。2016年8月,谭某通过网络聊天将被害人邹某诱骗至位于宜昌市夷陵区的传销窝点中,后由其他传销人员没收邹某的手机、银行卡,将其进行看守,限制其人身自由。在蛊惑、威逼邹某加入传销组织遭拒后,传销团伙对其采取泼水、殴打、强迫做深蹲等方式,逼迫邹某交出银行卡密码并取走其卡内的五万余元钱,强迫其购买并不存在的传销产品。
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院为未委托辩护人的7名被告指定了辩护律师。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庭审当日夷陵法院共出动警力30人,保障了庭审顺利进行,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经过5个多小时的庭审,案件事实已查明,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