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的通知
作者:
夷陵法院
发布时间:
2023-07-27 08:51:02
各内设机构、派出人民法庭: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鄂高法[2023]30号)关于全面落实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的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请各承办人在裁判文书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勾选“生效”后,下载 “电子卷宗”栏自动生成的签章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以便当事人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