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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房东请注意!委托中介“独家销售”又反悔,房主被索赔!

作者: 后双双   发布时间: 2023-09-26 09:03:39

随着二手房买卖交易日趋频繁,接受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居间服务成为常态。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违反独家居间合同,房地产中介公司将委托人诉至法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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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为售卖自有房屋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限时速销独家代理合同》,约定由该经纪公司向王某支付定金后,在一定期限内独家代理销售王某的房屋,同时约定若有违约,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销售委托价的3%作为违约金。后该经纪公司告知王某有客户愿意按其要求价格购买案涉房屋,请求协助办理相关事宜,但王某称其已通过其他经纪公司出售房屋。该经纪公司认为王某的行为违约,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退还保证金及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因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标的金额不大,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将该案分流至速裁团队审理。承办法官覃文卿接手案件当日,即依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及时了解案件争议焦点及双方分歧。王某在电话中向法官承认自己另行委托第三方出售案涉房屋,但不同意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法官一方面耐心向王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可能会承担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也告知经纪公司违约金过高部分法院不会支持。通过“背对背”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和解,矛盾就此化解。

法官提醒,在签订“独家销售合同”时,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且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充分尊重中介公司的劳动付出及成果,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样既能避免自身陷入矛盾纠纷,也能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