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技术规格及数量:
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三、报价说明:
1、本询价采购设最高限价,其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总价中包括设备费、包装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等,且只有一个报价。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供应商为采购方培训结束、采购方无疑问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95%货款,一年后使用正常付清余款。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2、交货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3、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或提供相关证明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询价开始时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供应商的询价才视为有效文件,否则为无效文件。
八、询价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供应商应将报价函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鲜章、密封,否则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询价响应文件须包含下列内容:
1、报价函(须包含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价);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供应商商觉得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询价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各供应商于2017年10月9日起至2017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东方广场旁)报名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8时00分—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
3、询价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7楼会议室。
十一、成交确立方式:
询价小组在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按技术标准的优劣来确定。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万里
联系电话:1867210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