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全面降本增效 用“真金白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作者: 雷必强   发布时间: 2023-04-13 16:05:26

市场主体最关注的是营商环境,尤其生产经营中市场的公平诚信。在经济交往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不讲诚信,不依法履约是市场主体最为诟病的问题。

近日,夷陵区某再生资源科技发展公司就遇到了烦心事,与咸宁某包装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依约完成供货后,却长期收不回货款,不仅影响了企业正常产、销经营,对市场诚实信用失去信心。

经多次索要无果,某再生资源科技发展公司向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咸宁某包装公司立即清偿货款401649元及违约金200504元,并承担诉讼费用3662元。判决生效后,咸宁某包装公司未按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某再生资源科技发展公司向夷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微信截图_20230412112915.jpg

为优化夷陵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塑造公平、诚信市场交易良好预期,夷陵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交易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举措(以下简称《十条举措》)。其中第七条大力推行“降费”措施,胜诉方预缴但不应当负担诉讼费用的,应将预缴的诉讼费用退回。

按照此规定,在判决生效后,夷陵法院立即将某再生资源科技发展公司预缴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共计6682元如数退回,将公司的诉讼成本降为零。

d659a93d768b8db9131239a338c825b.jpg

《十条举措》第八条为积极兑现胜诉权益,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为此,夷陵法院迅速响应,2023年3月3次派出执行干警到异地开展执行工作。前两次均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无功而返。3月24日,执行干警足功夫,化身外卖小哥,穿上黄马甲,以送外卖的方式上门,准确将被执行人堵在家,并以强制措施为威慑,被执行人慑于司法的权威,当天将款项如数支付到法院账户上。案款到后,夷陵法院在2个工作日将款项支付到某再生资源科技发展公司账户上。

755556be648c9799ec18516932aaeb2.jpg

某再生资源科技发展公司有账要算。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林说,夷陵法院用较短的时间实现了公司胜诉权益,这几十万元,对公司来讲就是纯利润,公司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就是纯亏损。这几十万元的货款相当于公司近200万元的产值,近20名职工一年的工作成果。有法院强制力保障,对公司投资、经营更加有信心。

咸宁某包装公司有话要说。该公司负责人王某堂说,法院前两次到咸宁执行,都清楚,但躲过了,没有想到一个月内法院又第三次上门,不顾路途遥远,始终弃而不舍。有这样的法治化环境作保障,诚信可期。为此感动,愿意了结债务,也希望所有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