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网站首页 >> 审判公开 >> 典型案例

宾馆开房容留他人吸毒 男子获刑五月并处罚金两千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7-10-30 16:55:04

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雍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判处在宾馆开房容留多人吸毒的雍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2017年6月30日凌晨1时许,雍某在夷陵区小溪塔某夜市与陈某等五人宵夜时,共同商量到市区吸食毒品。当日2时许,雍某在市区某酒店租用房间,容留陈某等五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及甲基苯丙胺(冰毒)。当日,雍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雍某在宾馆内开房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雍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