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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天大的小事:夷陵法院龚晓莉获评“礼仪之星”

作者: 黄璐   发布时间: 2017-07-19 11:11:44

7月18日,2017宜昌“微笑之星·礼仪之星”颁奖盛典在宜昌市总工会举行,20位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获得了“微笑之星”和“礼仪之星”的荣誉称号。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龚晓莉获评“礼仪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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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晓莉自2016年9月进入夷陵法院工作后,一直担任立案庭书记员一职。立案庭作为法院的窗口,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她始终坚持耐心、热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为来立案咨询的当事人解疑答惑。用微笑缩短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时刻将微笑挂在脸上,将服务记在心里,切身感受当事人的困难,真正解决当事人之所需。

在一起赡养纠纷中,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因为几个儿子都拒付赡养费,要求申请强制执行。辛酸的老人边说边流泪,在看到这种情况后,龚晓莉及时扶着老人坐下,给他倒茶,安慰老人不要太担心,法院会帮忙解决。由于老人年纪太大,书写执行申请困难,于是龚晓莉又帮忙写好执行申请书,复印相关资料,及时进行立案,并联系执行局人员尽快解决老人燃眉之急。

作为基层窗口服务人员,她用她的微笑,搭建起人民群众与一线服务人员之间沟通的桥梁,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维护着法院形象。她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将阳光带给每一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