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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夷陵法院12天执结一起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

作者: 周江中   发布时间: 2019-07-05 11:52:43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夷陵区人民法院始终对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涉黑涉恶执行案件做到快立、快执、快结。近日,夷陵法院12天执结一起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

2018年3月,徐某、曾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夷陵法院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二人服刑完毕后,罚金一直未缴纳。

2019年6月18日,夷陵法院刑庭将二人罚金执行案交付执行局。执行局受理后立即在法院网络财产查控系统平台对二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电子钱包、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查控,并于6月26日传唤二被执行人到达本院执行局,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二被执行人立即各缴纳罚金 3000元,同时制作执行笔录向其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二被执行人分别于6月27日、6月30日将应缴纳的罚金全部缴纳到位。

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前后12天,夷陵法院从线上线下并举的方式,使该案迅速执结虽然该案执行标的不大,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向二被执行人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晓以利害,用实际行动营造了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彰显了夷陵法院依法严惩犯罪的坚定立场和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