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法院调解解“薪”忧
作者:
周长伟
发布时间:
2022-07-27 15:26:03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雾渡河法庭审理了一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充分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易某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湖北省阳新县某沙场内为被告孙某工作。事后,经双方对账,被告孙某欠原告易某9000元工资未付。2021年1月11日,双方到阳新县劳动局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承诺于2021年农历6月前支付工资,但被告至今分文未付,最终原告诉至夷陵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迅速安排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告知原、被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耐心解答双方当事人的问题。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原告也了解到被告做生意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决定减免一部分,最终被告当庭支付了欠原告的工资款7500元并承担了诉讼费用。
雾渡河法庭通过多元调解、诉源治理等工作不断提升便民诉讼质效,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快速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解决纠纷方式,让群众在诉讼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