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落实“四项负面清单”加强作风建设与审判管理
作者:
黄璐
发布时间:
2019-03-04 11:05:49
3月4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对2019年1-2月超审限案件、文书上网等工作进行督查通报,这是夷陵法院落实“四项负面清单”的一个缩影。
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夷陵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于2019年初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四项负面清单”并给予相应绩效处罚的规定》。
“四项负面清单”共10条内容,对作息违规、超审限办案、文书上网不当、档案归档迟延四个方面规定了具体考核方式和处罚标准。“四项负面清单”的制定,旨在从突出的问题抓起,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优化司法作风和办案习惯,不断提升日常管理与审判管理,促进工作绩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