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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新年“第一课”,把好廉政“第一关”

作者: 瞿畅   发布时间: 2024-01-25 09:53:14

1月23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基层村干部职务侵占案。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夷陵法院特邀请乡镇纪委干部、涉及拆迁工作村、社区等50余人“沉浸式”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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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被告人罗某某在担任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跑马岗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与该村财经委员被告人万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报支出的方式,共同侵占村集体资金共计24万元,其中罗某某、万某某各分得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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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法庭对被告人的违法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具体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村民,我充分认识到了错误……”。在最后陈述阶段,二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在维护群众权益、促进农村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基层组织腐败问题事关群众的根本利益。

近年来,夷陵法院不断创新法治教育机制,不断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作用,对拆迁、医疗等典型领域的案件邀请相关人员参与旁听,将廉政教育课堂搬到“现场”,让广大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教育,自觉抵制诱惑,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切实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