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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拖延执行招数用尽,看执行团队如何接招

作者: 贺勋   发布时间: 2022-11-21 09:19:28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朱某与高某某存在供销合同纠纷,法院判决朱某返还贷款1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不主动偿还债务,高某某申请执行。该案立案后由夷陵区人民法院法官张红星团队负责办理。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朱某不断出招,规避、拖延执行,张红星团队见招拆招,顺利执结该案。

 

招数一:消声失联

执行人员按程序向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履行偿还债务义务。但此时,朱某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拒收并退回法律文书,处于失联状态。

执行团队采取在其住处蹲守的传统方法,终于在一天早上找到了正准备外出的朱某,随即开展执行工作,依法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查找到了其名下房屋产权及车辆登记等财产信息。

 

招数二:隐匿财产

执行团队发现,朱某名下车辆购置价值100多万元,询问其车辆下落,朱某称已经被其他债权人占有,现不知车辆在何处,说法高度可疑。

执行团队依据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的信息共享联运机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车辆行驶轨迹。公安机关经过实时路况查询,查找该车现停于某小区地下车库。执行团队依据该线索,当即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找到了朱某的轿车一辆,并扣押至法院。

 

招数三:执行异议

车辆扣押至法院后,执行团队迅速开展了价值评估,并依程序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此时,朱某丈夫出现了,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称该车由自己出资购买,要求停止拍卖,返还车辆。法院对其异议依法立案进行审查并停止拍卖活动。

申请执行人高某某认为该执行异议属于恶意拖延执行,要求继续拍卖。执行团队一方面告知高某某,案外人在执行中提出执行异议,是法律赋予案外人对执行程序的法定救济权益。在执行异议审查过程中,依法应当停止执行行为。若要继续拍卖,需提供足额担保。

高某某立即让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供保函,申请继续拍卖。执行团队经审查,认为高某某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符合继续拍卖条件,随即启动继续拍卖程序。最终该车以126万元拍卖成交。高某某现已收到执行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朱某丈夫所提执行异议已经一审审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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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说: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为了实现我的债权,不分白天黑夜,跑了不少路,说了不少话,心存感激,无以言表。向执行团队送锦旗一面,上书“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礼轻情义重。

 

法官说: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拖延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时有发生,仍然是执行中的堵点。这些堵点往往导致执行期限过长,执行过程曲折。在新形势下,将传统执行方式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运用好联运机制可以有效解开堵点,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本案中,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支持、保险公司联动是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这使得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也极大地压缩了执行办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