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施工被压身亡 家属终获三方赔偿
作者:
袁杰
发布时间:
2019-06-03 14:48:57
5月29日上午11时许,夷陵区人民法院雾渡河法庭审判庭内,死者王某的妻子张某、儿子小王在调解协议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一起因挖掘机操作不当而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王某是夷陵区樟村坪镇某村村民,生前长期在周边地区务工,是家庭主要劳动力。2019年3月29日,同村村民林某为修整田坎,雇请王某等人施工,现场一同施工的还有挖掘机司机余某。当天傍晚6时许,天色渐暗,工地接近完工,余某在操作挖掘机清理现场时不慎将王某压倒。余某发现后,与现场其他工友将王某抬出,并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9时40分,王某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而死亡。
后经审理查明,李某为涉案挖掘机所有人,其长期雇佣余某从事挖掘机操作。
王某之死,对其妻子张某、儿子小王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打击,犹如晴天霹雳。事故发生后,李某、林某分别先行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同时,村、镇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王某家属与李某、余某、林某调解,但因各方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今年5月6日,张某、小王在协商无望的情况下,将上述三人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依法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五十余万元。
5月29日上午9时,雾渡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如期出庭应诉。承办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后,从情、理、法三方面开展调解工作,着重就三被告争议的焦点问题即赔偿责任比例进行了释法说理。上午11时许,原被告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余某、林某各赔偿原告21万元、5万余元、3万元。王某家属最终获得三方赔偿共计41万余元。自此,这起因施工导致的死亡赔偿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