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余公里,21万元,13名农民工的血汗钱拿回来了!
“执行干警陈国峰、曹智、刘宇华、张华使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让我们看到了夷陵区人民法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使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一名农民工当事人领取工资后,给夷陵区人民法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感谢执行干警尽心尽力,帮助他及12名工友全额拿到被拖欠近五年的工资。
2016年7月26日,让某代表某建筑劳务公司与刘某签订《劳务施工合同》,约定将山西省临汾市某工程包给刘某施工,每月按量支付85%劳务费,余款在工程完工半月内结清。刘某组织工人于2017年8月3日完成施工,经多次催讨,让某及某建筑劳务公司仅支付部分劳务费。刘某遂于2021年诉至夷陵区人民法院,要求让某、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让某、某建筑劳务公司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让某、某建筑劳务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网络查控,即使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未能找到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而某建筑劳务公司远在河南,因疫情防控问题无法进行现场调查,让某本人也采取电话不接、拒不到场的方式规避执行,该案执行一时陷入困境。执行干警深知,这21万元钱不只是一笔劳务费,更是刘某及12名农民工生活的希望。为将此案执行到位,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执行干警一边继续实施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一边发动申请人刘某及其工友提供财产线索和信息。
2021年11月底,申请人刘某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曾承包山西路桥集团的一项工程,年底双方会进行结算,届时被执行人将会有一笔款项到账。执行干警对此财产线索进行了分析研究,查询了出省执行途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疫情形势,当即向院领导申请驱车赶往山西路桥集团冻结被执行人的款项。在得到出省执行的许可后,四名干警迅速出发,驱车10余小时,跨越700余公里,奔赴山西长治,向山西路桥集团某项目负责人释明情况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干警从法律规定说起,从农民工赚钱的艰辛说起,从社会责任感说起,为某项目负责人释法明理,希望山西路桥集团能理解农民工的不易,积极配合执行。在各方努力与配合下,2021年12月底,被执行人让某将10万元执行款交至法院,剩余款项也被扣划至法院账户,刘某及其12名工友被拖欠近五年的工资及利息共21万元全部执行到位,该案圆满执结。
“四名干警不辞辛苦,采取有力措施,把该案21万元12名工友的工资执行到位,让我们终于可以安心过一个安稳年。”刘某在感谢信中写到。
岁末年关将至,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数量增多,夷陵法院利用部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回家过年、年底有履行能力的这一时机,打响年终执行攻坚战,优先安排人力、物力,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集中执行长期被执行人难寻、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案件,特别是对涉民生案件开辟快执通道,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快速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确保人民群众欢度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