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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夷陵法院 帮助14名劳动者讨薪33万余元

作者: 李安琪   发布时间: 2022-07-14 14:52:00

十四名原告进入被告单位工作,任销售一职,双方约定了工资由基本工资+补助+业绩佣金提成组成,但至2021年离职时,被告一直未支付报酬,后十四名原告与被告就工资报酬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夷陵区人民法院积极运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帮助讨回33万余元,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还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行。

2015年至2020年期间,谭某某、王某某等14人陆续进入武汉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双方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合同书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解除等事宜。办理完相应入职手续后谭某某等14人开始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2021年因公司长期发不出工资,谭某某等14人陆续申请离职。今年5月,谭某某等14人向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武汉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法官,不是我们不支付报酬,一是当初在他们入职的时候签的有一份入职录用单,录用单上对提成工资发放条件有详细明确的约定,提成是分阶段发放的,因为现在约定条件没有成就,所以没有发放。到现在为止,开发商都没有给我们结算佣金,我们也没有钱来发提成,我们也是没办法。之前开发商结算的佣金,我们已经按照约定发放到位了。”公司的负责人也是有苦说不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一边认真查阅卷宗资料,一边致电双方询问相关情况,其中起诉的一部分原告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这14件案件的主要症结点是由于销售房屋的开发商未结清后期佣金,导致劳动者与公司约定发放工资的条件未成就,考虑到若“一判了之”,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而且也会让这14名劳动者求偿无路。为了真正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委托夷陵区总工会对这14件案件进行调解。夷陵区总工会受案后,对14件案件梳理制表,积极联系案件双方,一方面夷陵区总工会调解员前往武汉登门拜访武汉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耐心做工作,另一方面,调解员还邀请律师与14名原告沟通案情,分析案件利害关系,引导他们调整诉讼请求。

最终,在“法院+工会”的共同努力下,14名劳动者与公司达成调解,讨回33万余元工资报酬,双方握手言和,达到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