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企业稳发展,法官妥善化纠纷
作者:
薛珍
发布时间:
2022-03-21 11:26:55
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鸦鹊岭法庭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了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原告李某在被告宜昌某化工公司仓库从事装卸工作,2021年1月4日下午,原告李某在仓库作业时受伤,经宜昌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李某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7934元。
承办法官曹琼在开庭审理此案后,认定原告李某在工作中受伤属实,但考虑到被告宜昌某化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的肥料出口受阻,企业效益大幅下降,企业经营面临困境,如果简单一判了之,被告可能会因为无力履行赔偿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后生存会更加艰难。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该企业面临的困难也不得不考虑,为妥善化解纠纷,曹庭长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宜昌某化工公司在一周内赔付原告李某各项经济损失50000元,原告李某自愿放弃其他损失。
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及时得到赔付,被告在妥善化解纠纷后,轻装上阵,避免后续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可能,原、被告均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后从原告反馈的情况得知,被告已主动履行完毕,达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