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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一场车祸后的谅解与宽容

作者: 宗弋淳   发布时间: 2017-12-19 16:06:23

随着现在汽车数量的剧增,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与日俱增,法院里面每年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在少数。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共发生货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5.04万起,造成2.5万人死亡、4.68万人受伤,分别占汽车责任事故总量的30.5%、48.23%和27.81%,从这组数据中可以看出,2016年发生汽车责任事故共16.52万起,5.18万人死亡,16.83万人受伤,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2015年是我不愿意去回想的一年。我至今清楚的记得,在正月十七那天,我刚满一周岁的小侄子由于驾驶员技术不过关发生车祸去世,那对我哥哥一家人来说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双方协商后赔偿了70多万元。但是这70多万元能弥补这起交通事故给他的家人带来的伤害吗?不能。能换回一个小孩子的生命吗?也不能。

自4月进入法院工作来,我所经历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就有三起是因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8月的一个交通事故案件。死者谭某某与其他两人乘坐被告李某某的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分乡镇村级公路行驶,在行驶途中,因操作不当,三轮摩托车翻入路旁坎下,发生死者谭某某当场死亡、其他两人及被告李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即死者家属)起诉标的金额为20多万元。考虑到被告家庭条件,原告代理律师在事前已经组织调解过一次,但是调解未能成功,便起诉到夷陵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同意调解,但就赔偿金额产生了争议,在主审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让一步,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万元。在调解过程中,死者的儿子说了一句话:“即使再多的钱也换不回我母亲的一条生命,事情既然已经发生,我们也还要好好生活下去,我们不计较那么多,是因为我们是邻居,以后还要相处很多年。”这句话让我感触颇深,人死不能复生,我们要怀着一颗宽容的心去看待这个世界,钱财乃身外之物,没必要因为这身外之物去伤了大家的和气。

仔细想想,8万块钱在生命面前是多么的一文不值,可是原告选择了原谅,他是怀着一颗多么仁慈善良的心。有人可能会说,要是他宽容就不会闹上法庭了,可是有人想过没有,他愿意闹上法庭吗,不到迫不得已谁愿意与邻居对簿公堂。虽然调解过程很辛苦,主审法官和代理人给双方当事人多次做工作,也调解了多次,但最后的结果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

常常听人把“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可是在这浮躁的社会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这个案件便让我看见了一颗这样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