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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夷陵法院邀请公职人员旁听行贿案

作者: 瞿畅   发布时间: 2023-08-16 09:20:09

8月15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金单位行贿罪一案。区直各单位、各乡镇等100余人受邀旁听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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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上半年至2013年下半年,时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金为感谢时任宜昌市财政局长王某某公司竞拍土地、出借国有资金过程中帮忙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公司名义送给王某某共计50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金身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庭审各个环节有序推进。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就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王某金表示非常懊悔,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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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审判,无声震撼”,审判长警示旁听人员:行贿是滋生腐败的重要诱因,公职人员应以本案为戒,知敬畏、明底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好人民公仆。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身边案身边人”就是最好的教科书,庭审现场就是最好的教育课堂。今后,夷陵法院将继续运用好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旁听庭审,让法庭成为教育课堂,以案为鉴敲响法纪警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