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告官”到“人和” 多元联动化解林地边界之争
李大妈和张大爷是同村村民,李大妈家的林地多年来被张大爷越界开发,二人为此发生争议。自2020年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曾初步达成过人民调解协议,但因张大爷当场反悔而未能履行。 李大妈认为其合法权益持续受损,一气之下向鸦鹊岭镇政府申请处理,要求镇政府就地界纠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鸦鹊岭镇政府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李大妈认为镇政府存在行政不作为,遂向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镇政府未依法履职的行为违法,并判令镇政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经开庭审理,法院认为镇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情况客观存在,对镇政府进行了败诉风险提示。若本案直接作出判决,虽能从程序层面厘清行政机关履职问题,但无法实质消除村民之间的林地矛盾,当事人的实质诉求仍难以落地解决。 经梳理案件脉络,法官发现此前双方签署的人民调解协议具备化解纠纷的基础条件:若李大妈、张大爷能够重新达成地界共识,村民间民事纠纷与涉镇政府行政诉讼争议可同步一次性化解。 为实质化解矛盾,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联动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赴林地现场实地勘查走访,再次组织双方开展协商沟通。通过法官释法明理、基层干部现场劝导,李大妈与张大爷就林地四至边界达成一致意见。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现场完成林地边界重新测绘定位,埋设界桩固定权属范围。此外,镇政府主动对接林业站,为李大妈新划定的林地边界完成权属登记备案,彻底消除当事人后续维权隐患。 历经近一个月多部门联动协调处置,李大妈自愿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撤回对镇政府的全部起诉,案涉行政争议圆满化解。 行政争议的背后,往往交织着当事人多年累积的邻里矛盾和权属积怨。本案合议庭坚持穿透式审判思维,精准定位民事地界纠纷这一核心症结,统筹法院、镇政府、村委会、林业站等多方力量开展多元联动协同化解。案件处置过程既督促了行政机关规范履职、补齐行政程序短板,又实质解决了群众林地权属诉求,全方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真正达成行政争议化解“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