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长江碧浪涌,绿满夷陵生态兴
——夷陵法院以司法之力护航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长江奔涌,滋养荆楚大地;夷陵雄踞,守护江源碧色。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生态屏障,夷陵区坐拥三峡库区核心生态功能区,长江干流穿境、支流交织,森林覆盖率稳居全省前列,三峡大坝、三峡人家、三峡大瀑布等国家5A级景区镶嵌其间,一幅山清水秀、林茂岸绿的生态画卷徐徐展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涵养区筑牢“清水北送”生态根基,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铺就绿色发展通途,夷陵的生态禀赋与重大工程叠加,让长江大保护的使命更加厚重。
守护绿水青山,司法审判筑牢坚实屏障

夷陵法院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司法实践,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长江生态护航。针对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流域生态的突出问题,夷陵法院创新审判模式,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近三年共审结34件环境资源案件——在一起中央环保组督办的非法采矿案中,夷陵法院不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追缴被告单位违法所得9000余万元,更促成涉案企业完成207.9亩土地复绿复垦,种植草皮、麦冬9.5万平方米,安装绿化网2.05万平方米,以司法裁判筑牢生态红线。面对非法捕捞、危害珍贵动植物等行为,夷陵法院联动检察、公安、环保等部门构建全链条打击机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让生态“破坏者”既担刑责又负修复之责,切实守护生物多样性。
此外,夷陵法院积极联合远安、当阳、枝江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同签署《黄柏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协议》,推动形成司法资源共享、难点问题共解、经验特色共创的协作格局。
修复生态“伤口”,司法实践走深走实


夷陵法院创新生态修复机制,建立司法保护基地,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作为环境案件审理的重要方式,通过“惩罚+修复”的司法模式,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曾经的受损林地如今树苗成林,昔日的污染水域重现鱼虾欢腾。同时,夷陵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开展“环境法治进景区、进企业、进乡村”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案例普法等形式,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凝聚全社会共同护江的强大合力,让“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扎根夷陵大地 。
理论实践相融,司法智慧赋能长远发展

近年来,夷陵法院坚持以实践促研究、以研究强实践,深入探索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路径,先后在第三届、第四届“湖北省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征文中斩获二等奖等奖项,1篇关于强制腾退、保障水源安全的案例入选“湖北法院强制腾退十大典型案例”,1件非法采矿罪案件获评“全市十佳精品案件”,多篇研究成果为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从案件审理中的难点破解,到生态修复机制的创新完善,再到跨部门协同治理的实践探索,夷陵法院始终以理论研究支撑司法实践,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
江潮涌动,法治护航;夷陵青绿,未来可期。夷陵法院将持续坚守生态保护司法初心,以更有力的审判执行、更创新的司法举措、更深厚的理论积淀,当好长江生态的司法守护者、绿色发展的服务保障者,让长江碧浪永续奔涌,让夷陵大地常青常美,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书写更加绚丽的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