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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抓、不买、不伤害”
——巡回审判让生态理念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作者: 程海威   发布时间: 2026-06-05 09:48:33

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夷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雾渡河法庭开展了一场特殊的生态法治教育活动。随着法槌落下,三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依次开庭审理。法院采用集中开庭方式,将庭审现场变为普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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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审理的案件包括两起非法狩猎案和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庭审邀请了基层干部、人民监督员及学生代表旁听。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意见。通过法庭调查与辩论,被告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被清晰还原,其对当地生态造成的损害也逐一呈现。被告人当庭认罪,深刻反省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旁听席上,大家凝神屏息,认真聆听,法治的威严与保护生态的理念悄然渗入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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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就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聊聊身边那些受保护的动物朋友》为主题,围绕身边的保护动物以案释法,向同学们讲解青蛙、麻雀、壁虎、蛇等常见动物同样属于“三有”保护动物,非法捕捉情节严重将同样面临法律惩罚,并引导孩子们从“不抓、不买、不伤害”做起,争当法治环保小卫士,让生态保护意识在沉浸式普法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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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巡回集中庭审,一堂生态法治公开课。这场巡回审判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以法之名守护生物多样性,以案为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夷陵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绘就美丽夷陵生态画卷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