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员”合力,养生馆又重新开门迎客了!
一手拿着法院民事裁定书,一手拿着与房东新签的租房合同,心想着被骗租金有了着落、生意还可以继续做,小李脸上的愁云顿时消散,露出了难得的笑容。这是几天前发生在夷陵区综治中心暖心的一幕。

上锁的商铺
2026年1月16日,小王来到夷陵区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声泪俱下地陈述其因租房被骗的经历……
2023年2月,承租人小李与房东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承租其临街商铺一套,合同明确禁止转租。2024年初,小李将房屋转租给小陈从事养生项目经营。小陈经营一段时间后,将店铺连同养生项目一同转让给小王。转租后,承租人小李让小王以合伙人名义将租房押金和每月房租费交由他转房东。小王按期交费,小李按期转给房东。
可好景不长,到了2025年10月,小李忽然通知小王“房东要五个月房租一次交清”,小王没加思考,就如数转给他30000元,小李也给她发来了房东收款的“截图”。
今年1月7日一大早,小王发现商铺被房东以未交房租费为由锁上。小王意识到所交租金被挪用,遂立即报警。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小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东借西凑,退给小王14000元。未退还剩下房租和损失怎么办?养生馆还能不能继续经营?小王抱着忐忑的心态,走进了夷陵区综治中心接待大厅。
解锁的钥匙
中心受理此案后,中心主任周民会同案件研判组分析,迅速安排擅长调解民事纠纷的调解员老石马上着手调解此案。
询问当事人、现场调查,老石抽丝剥茧,终于查清了纠纷事实。随即,他与法院诉服团队法官共同分析案情,围绕“违约转租、房租挪用、停业损失”三个争议焦点,制定了“释法明理各担责,互谅互让解纷争”的纠纷化解方案。
调解中,老石明确指出:小李作为承租人擅自转租、挪用房租,应承担违约责任,所挪用租金必须全额返还小王;小王作为次承租人,未得到出租人同意即承租房屋,亦存在违约情形;房东作为出租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即直接锁门、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老石耐心释法说理,让三人口服心服,他们表示愿意继续通过调解了结纠纷。
趁热打铁,调解人员提出了兼顾各方利益的方案:终止小李与房东的租赁关系,小李给付所欠房东租金;小王与房东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并减免一定租金,保证养生馆继续经营;房东小李限期返还小王租金并适当赔偿损失。
打开的心结
为了保障协议能够按时履行,调解员引导小王和小李当场向派驻综治中心的诉服团队申请司法确认。团队受理后,派驻法官经过认真审查,作出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民事裁定书。法官提醒小李要自觉履行协议内容,并告知不按期履行协议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小李深知自己欺骗行为给小王带来的伤害,当场诚恳地道歉,希望以自己履行调解协议换取小王的谅解。
不仅如此,小王还高兴地告诉调解员“我已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小王的养生馆又重新开门迎客啦!
调解员、审判员,“两员”合力,这起租房纠纷得以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