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离婚”不再尴尬
——夷陵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作者:
汪青青
发布时间:
2023-02-17 10:37:39
诉讼离婚没有离婚证,而判决书或调解书中透露太多隐私信息怎么办?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为判决结案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放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该《离婚证明书》由法院出具,加盖院印,只记载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效裁判文书案号、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等必要事项,不涉及案件具体事实,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同时更便于保管和携带,为当事人使用离婚证明解决后顾之忧。
为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是夷陵法院突破传统工作方式、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新举措,既能给当事人带来便利,又能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隐私,彰显出家事审判的专业化和人性化。今后,夷陵法院将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从多角度、细微处入手解决家事纠纷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温度真切可感,司法为民切实可见。
法官解说:
一、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由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
二、《离婚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案件当事人在办理再婚、户口迁移、财产处置、银行信贷、出国签证等事项时,须向有关部门出具法院裁判文书。但离婚裁判文书中包含了诸如夫妻感情破裂原因、未成年子女抚养等个人隐私,会使当事人感到尴尬和不便。而《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双方身份信息、生效裁判文书案号、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等必要事项,隐去了个人隐私信息,与离婚裁判文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如何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
(1)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2)开具离婚证明书的书面申请应列明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离婚案件生效判决文书案号、申请理由及用途等事项。
(3)法院收到申请后审查真实性和正当性,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