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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投资赔了只给本,我说分红必须给

作者: 李安琪   发布时间: 2025-04-11 09:32:38

“最近有个项目,你来入股,第二年保证给你返还本金,还按照投资金额的50%给你分红。”听上去挺美好,但若最后因亏损散货导致对簿公堂,双方到底算是合伙还是借贷?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初,雷某因为要投资一个美容院项目,找到好友尤某,说出资10万元,第二年保证返还本金并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50%分红,双方因此签订了投资协议。同年8月底,尤某随即按照协议支付了投资款。次年,因雷某未按照协议约定返还投资本金,尤某多次通过微信向雷某催要投资款。后因雷某未按约定返还投资本金和分红,尤某一纸诉状将雷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投资款10万元,并支付分红款5万元。

法院审理

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尤某出资后,不论项目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照约定比例分红,因此该投资协议具有借款特征,应当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考虑双方多年好友关系,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出发,一边向尤某耐心释法,倾听尤某的担忧,一边告知雷某其确实存在违约行为,通过反复背靠背的沟通和解答,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提醒

    “稳赚不赔”“保证返利”是投资还是借贷?民间借贷的特征是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按约定还本付息,投资行为的本质特征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虽然约定为投资款,但同时约定次年返本,并按照投资金额的50%分红,分红金额不受业绩影响,这种“旱涝保收”的固定回报,应认定为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