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审定会在夷陵法院召开
作者:
黄璐 胡艳
发布时间:
2017-06-13 11:14:15
近日,宜昌市夷陵区司法救助审定会在夷陵法院召开,会上对2017年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评议,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及夷陵法院院长邓家元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靳海清主持。
会上,9名执行法官分别汇报了16件需申报司法救助金的案件情况,对申请人生活困难程度和救助迫切程度进行了说明。其中包括181件涉农系列案件。
宜昌速生星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宜昌宝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夷陵区分乡镇普溪河村三组、四组、七组、八组181户203亩土地用以农产品开发,现上述公司濒临破产,土地荒芜多年,截止2017年4月,上述公司共拖欠村民租金27万余元。村民多次集体至村委会信访,严重影响一方社会稳定,后村民通过依法起诉,夷陵法院已于2016年10月判决双方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要求上述公司将土地恢复至基本农田原状返还村民。
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查明上述公司无任何执行能力,无法追回租金,土地无法复垦。后在夷陵法院、村委会、宜昌百里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共同努力和协调下,土地复垦已执行完毕。但拖欠村民租金之久造成村民生活困难,且原租赁公司无执行能力,租金已确定无法执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承办法官将此涉农系列案件上报区委区政府请求司法救助。
最终,会议审核通过了包括涉农系列案在内的14个案件的司法救助,司法救助金总额达45万9000余元,涉及群众206人。
近年来夷陵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争取救助工作效率最大化,通过司法救助方式,解决当事人的特殊困难,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