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13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现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左向洋,男,1997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河堰村5组122号,公民身份号码:500221199708094535。
执行标的:38597.14元
悬赏期限:即日起截止2025年12月31日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贺勋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212号
联系电话:0717——7200822
被执行人:田爱国,男,1962年11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2721196211021897,汉族,住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集镇1号。
被执行人:田超,男,1985年7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521198507020013,汉族,住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65号。
执行标的:7415081.94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邹磊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212号
联系电话:0717——7222413
被执行人:覃培兵,男,1962年10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528196210133813,土家族,住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9号204室。 被执行人:李长秀,女,1962年1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528196201063825,土家族,住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9号204室。 执行标的:503225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邹磊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212号 联系电话:0717——722241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的;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八)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执行到位的;
(九)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十)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严禁使用不正常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