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网站首页 >> 规范管理 >> 规范管理

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6-12-23 09:13:33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为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提高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作用,根据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责任制配套实施细则》以及我院《关于进一步明确司法责任制的规定(试行)》的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为指导审判实践,统一裁判尺度,畅通审判权内部运行,确保重大疑难案件依法正确处理,为合议庭审理案件提供法律适用参考意见,成立专业法官会议。

第二条 设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三个专业法官会议,由分管院领导、相应审判领域的庭长、副庭长、资深法官等组成,其中分管院领导、相应审判领域的庭长为当然成员。参加专业法官会议的资深法官由各业务部门推荐并经院党组审定,应当具有多年审判工作经历并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第三条 专业法官会议成员3-7人,人数为单数。

第四条 专业法官会议由主审法官所在部门分管院领导担任主席,负责召开和主持会议。

第五条 专业法官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各业务庭负责会议相关事务。

第六条 专业法官会议除主席因案而换之外,其他成员固定。

第七条 案件需要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讨和审查的,由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审判长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决定。

第八条 专业法官会议成员3人以上参加可以开会。会议时间由分管院领导决定,也可定期召开。

第九条 专业法官会议时间确定后,由各业务庭提前三天通知相关成员参会,并将主审法官提交的案件审理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并转交。

第十条 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以下事项:

1.独任审判员对法律适用存在疑问的案件;

2.合议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案件;

3.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案件;

4.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及本院以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5.社会反响强烈、影响大的案件;

6.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7.信访案件;

8.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同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

9.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拟判决缓刑、管制、定罪免处案件

10.拟宣告无罪的案件;

11.拟判决撤销、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或责令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

12.合议庭认为所审理的案件因重大、疑难、复杂而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的;

13.对拟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案件先行审查过滤,为审判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14.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认为需要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

第十一条 专业法官会议是各类审判的指导机构,承担全院统一法律适用、对有关类型案件提出普遍指导意见等职能。专业法官会议一般只对个案法律适用问题提供参考性意见,不讨论涉及案件事实认定问题;证据审核、事实认定由各审判组织负责,由各审判组织独立决定案件处理结果,对案件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时,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出席,特殊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决定。主审法官安排书记员记录,会议记录订入副卷。

第十三条 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形式自定,对各类案件进行讨论时,只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参会人员可就案件处理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也可提出原则性、方向性意见及需注意的事项。

第十四条 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平等、独立发表意见。

第十五条 专业法官会议不实行表决制度,由主持会议的分管领导归纳参会人员意见后,形成主导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第十六条 专业法官会议提出参考性意见后,审判长应组织合议庭进行复议,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意见对合议庭复议时仅供参考,采纳与否由合议庭决定,案件按合议庭最终评议意见处理,由合议庭对案件处理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 经专业法官会议研讨后合议庭意见仍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或确认属于审判委员会讨论范围的案件由分管院领导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第十八条 专业法官会议还应对疑难案件和类型化案件进行法律研讨,通过类案参考、案例评析等方式统一本院和全市法院裁判尺度。

第十九条 专业法官会议与会人员应当保守审判秘密,不得泄露案件审理报告和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内容。

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本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宜昌市夷陵区法院专业法官会议组成人员

 

刑事专业法官会议组成:

主席:刘建农

成员:吴    蒋少峰  吴述红  王梅春

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组成:

主席:王小红  

成员:易仁竹  冯杨勇  张红星  陈必华    

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组成:

主席:阮吉平  副主席:顾  

成员:雷必强      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