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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干警驱车千里 竟然是为了这笔钱

作者: 黄璐   发布时间: 2021-07-22 10:07:43

农民工打工意外致眼睛受伤,想要应得的赔偿款居然难上加难,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千里,为因工伤残的农民工倾力追讨赔偿款,获得当事人的肯定。

执行现场 (2).jpg

2019年5月28日,某劳务公司将工地的劳务分包给陈某个人施工,谭某由陈某雇佣至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19年11月8日,谭某在工作时眼睛受伤,与陈某、某劳务公司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夷陵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陈某及某劳务公司赔偿谭某损失41489.4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经传唤到法院,向谭某作出了10天内付清赔偿款的承诺。此后,陈某便采取电话不接、有家不回的方式规避执行。而经网络查控,执行干警发现陈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执行干警深知,这四万余元钱不仅是谭某因工受伤致残、视力下降的赔偿,更是谭某一家生活的希望。为将此案执行到位,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执行干警一边继续实施网络查控,对陈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一边发动申请人谭某及其亲友提供陈某的财产线索和信息。

2021年6月底,谭某曾经的工友提供消息称,陈某正在杭州市江干区一处工地做包工头。得到消息的执行干警准备好相关文书和手续材料迅速出发,驱车千里赶往杭州。在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执行干警见到了几个月来“下落不明”的陈某。执行干警耐心地向陈某释法明理,从谭某受伤致残、视力下降的煎熬讲起,从谭某一家生活的困难讲起,希望陈某理解农民工在外打工的不易和艰辛,但陈某仍旧不为所动,一直强调自己没有财产,无钱赔偿,执行干警决定对陈某实施司法拘留。眼看要被限制人身自由,此时陈某坐不住了,表示可以向朋友借钱用以支付赔偿款。当日,陈某便电话联系工友送去四万余元执行款。

近日,终于领取到赔偿款的谭某对执行干警连连道谢,此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