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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法院与夷陵区司法局召开依法行政暨行政争议有效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座谈会

作者: 张婷婷   发布时间: 2025-05-29 15:48:19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实效,5月27日下午,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座谈会。区法院院长张灿、区司法局局长冯万持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共同研讨当前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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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围绕三项重要议题展开深入讨论。一是研究实施夷陵区“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重点领域改革事项。与会人员结合《夷陵区开展“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重点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就如何健全行政机关自评自纠机制、优化“两书一函一表”监督提示制度、提升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效率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会议强调,要通过自评自纠机制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二是聚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会前,区法院梳理了2024年至2025年5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并向区政府作专题汇报,夷陵区区长张锴批示“要加大一把手出庭应诉力度,提高出庭应诉的质量”,会议提出,要站在强化支点意识、服务营商环境的角度来认识、强化、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正职负责人通知书》《一把手出庭提示函》等方式推进“一把手”出庭应诉,强化负责人出庭责任,确保“出庭出声出彩”。同时,会议建议将“一把手”出庭情况纳入法治考核,以考核促落实。

三是研究第8号政协提案“关于精细化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的提案”办理问题。会议指出,要结合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治理,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执法培训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

会议强调,法院与司法局要加强协作,共同促进行政机关法治意识的提升,将自我纠错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区法院要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刚性要求,区司法局要将自评自纠、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纳入依法治区考核主要内容,共同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双方要加强府院联动,强化工作合力,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效能,共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座谈会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就共同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定向联络机制、行政争议化解经验共建共享机制等达成共识。下一步,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将紧密协作,落实会议成果,推动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区域法治建设贡献力量。